根据《PA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员工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(盐师院〔2025〕72号)有关规定,通过个人和班级申报,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评审,拟将雷宇芳等112名同学评为一等奖学金,莫隆鑫等309名同学评为二等奖学金,刘娟等318名同学评为三等奖学金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6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反映,地点:逸夫楼305办公室,联系电话:0515-88233211。
附件:
PA集团、数字经济公司2025年春学期员工专业奖学金公示名单.pdf
商公司、数字经济公司
2025年9月30日